唯有真正得勝的基督徒才是真正得救的

當今的教會里存在着一個可怕的錯謬

1)只要你認主耶穌為你的救主,你就可以得救,得救不需要好行為;
2)若你真正有好行為,你是得勝的。

所以,沒有好行為也照樣能得救去天堂。

其實,這是一個可怕的錯謬。這個可怕的錯謬把數不清的基督徒、教會里的長老執事、牧師、傳道人害死在了地獄的永火里。

上帝在聖經中果真告訴人們-------人不得勝也能得救去天國嗎?

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上帝是怎麼說的。

(一)在《啟示錄》中,主耶穌親自說:唯有“得勝的”,才能進天國

《啟示錄》是關於末世的大結局的預言。上帝在《啟示錄》中不但預言了在末世將發生什麼,同時,上帝在《啟示錄》中也預先告訴人們:在末世,衪將如何審判一切。

主耶穌上帝在《啟示錄》中在給所有的七個教會的信中都告訴他們-------唯有得勝的基督徒才能進入天堂與衪同在。

請看這七封信,“得勝的”是能在天堂里與衪同在的條件:

1)主耶穌給以弗所教會的信:

【啟2:7】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 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

2)主耶穌給士每拿教會的信:

【啟2:11】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3)主耶穌給別迦摩教會的信:

【啟2:17】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着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

4)主耶穌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信:

【啟2:26】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
【啟2:27】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轄管”原文作“牧”),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
【啟2:28】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
【啟2:29】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5)主耶穌給撒狄教會的信:

【啟3:5】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
【啟3:6】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6)主耶穌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信:

【啟3:12】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 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裏出去。我又要將我 神的名和我 神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 神那裏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
【啟3:13】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7)主耶穌給老底嘉教會的信:

【啟3:21】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
【啟3:22】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在這七封信中,在主耶穌所說的進天堂的條件中,都清清楚楚地寫下了三個字“得勝的”。

這七個教會涵蓋了各種屬靈狀態和各個世代的教會-------代表了整個教會(七是完全的數字),這七個教會的所有的信徒代表了整個教會的所有的基督徒,也就是說,每一個教會都是這七個教會中的一個,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是這七個教會中的一員。

所以,主耶穌的這七封信,不單單是向當時那七間教會和其中的基督徒們說的,也是向所有世代的每一間教會中的每一個人(包括你、我、他)說的。

所以,主耶穌上帝在衪給七間教會的信中告訴我們每一個人:

你必須是一個得勝者,你才能得救、進入天堂里與主耶穌上帝同在。

(二)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中告訴我們:唯有“得勝的”,才能進天國

其實,主耶穌上帝在《馬太福音》中也清清楚楚地教導了這個真理。

主耶穌說:

【太7:21】“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太7:22】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太7:23】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主耶穌上帝在這裏講的是什麼人呢?

他們是非基督徒嗎?

不是!

他們是牧師、傳道人,而且是大有能力、大有恩賜的牧師和傳道人!

是的,上帝使用他們,他們奉主耶穌上帝的名傳道、奉主耶穌的名趕鬼、奉主耶穌的名行了大能的神跡。

但是,因為他們平時的罪,在審判的日子,主耶穌上帝將對這些牧師、傳道人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注:1.犯罪就是作惡。在上帝面前,犯罪的人就是作惡的人;2. “那日”是指審判的日子)

所以,這些稱主耶穌上帝“主啊”、“主啊”的人,他們都是大有能力的牧師和傳道人。因着他們平時犯的罪,在面對主耶穌上帝的審判的時候,他們有沒有因信稱義? 沒有!

主耶穌上帝徹底棄絕了他們,對他們威嚴地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 把他們扔到地獄的永火里焚燒了!

凡事遵行上帝的旨意的人------就是得勝的基督徒。

沒有得勝的基督徒(包括牧師、傳道人)都不能因信稱義、都不能得救進天國。

這是主耶穌上帝的威嚴警告。

在主耶穌上帝親自帶領一些基督徒參觀地獄時,主耶穌讓他們看到地獄的永火中有數不清的牧師、傳道人、教會的長老執事、和教會中的普通信徒。

主耶穌上帝在聖經中的威嚴的話語是真實可信的。

大家應當聽上帝的威嚴的聲音,而不要聽那些從魔鬼來的體貼人的肉體卻害人的靈魂的像毒蛇一樣的溫柔的聲音。

(三)雅各在《雅各書》中告訴我們:只有“得勝的”才能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在《雅各書》中,上帝是如何藉着雅各告訴我們的:

《雅各書》
【2:14】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2:15】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2:16】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2:17】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2:18】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2:19】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2:20】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2: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2:22】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着行為才得成全。
【2:23】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 神的朋友。
【2: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
【2: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2: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這段經文非常詳細地討論了信心和行為之間的關係。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信心包括兩種信心:

1)沒有行為、只有口頭上的信心;
2)有美好行為與之並行的真信心。

上帝在這段經文中,一再地告訴我們一個真理: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着行為才得成全”,“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

所以,在《雅各書》中,上帝告訴我們:

那種“沒有行為、只有口頭上的信心”的死信心是不能讓人因信稱義、不能使人得救的;

唯有那種“有美好的行為與之並行的真信心”才是可以讓人因信稱義、使人得救的。

有“有美好行為與之並行的真信心”的人,就是“得勝者”。

所以,上帝在《雅各書》中告訴我們:唯有“得勝者”才能因信稱義、才是得救的。

(四)保羅在《羅馬書》等書信中告訴我們:只有“得勝的”才能因信稱義

很多人誤解了保羅在《羅馬書》等保羅書信中的教導,誤以為保羅教導人-------沒有好行為也可以因信稱義、也可以得救進天國。

其實,這些人大錯而特錯了!

在上帝的感動下,保羅在《羅馬書》等書信中,同樣是在教導人--------- 唯有真正有好行為的“得勝者”,才能“因信稱義”、才能真正“得救”進天國。

現在,讓我們來看一看這些被人誤解謬用的經文:

《以弗所書》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羅馬書》
【3: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3: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3: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羅馬書》
【1: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馬書》
【10:2】 我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識。
【10:3】 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
【10:5】 摩西寫着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着。
【10:6】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里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10:7】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里上來。
【10:8】 他到底怎麽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10:9】 你若口里認耶穌為主,心里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10:10】 因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稱義。口里承認,就可以得救。

《腓立比書》
【3:9 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着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 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哥林多後書》
【5:20】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5:21】 神使那無罪的(無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

有很多人以這些經文為依據,問道:

“上面的經文中都只是說到‘信’,沒有說要我‘行’啊?我只在心里信,不也是信麼?即使我沒有好行為,只要我在心里信,我豈不是就被上帝稱義的麼?我們豈不是有如下的兩節經文嗎:
【10:9】 你若口里認耶穌為主,心里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10:10】 因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稱義。口里承認,就可以得救。”

乍看起來,他們說的似乎很有道理。但是,這些人錯了。

錯在哪里呢?

錯在他們錯誤地理解了保羅所說的“信”。

其實,保羅所說的“信”,與《雅各書》中所說的“信”是不一樣的。

我們已經知道,在《雅各書》中所說的“信”包括兩種信心:
1)沒有行為、只有口頭上的信心;
2)有美好行為與之並行的真信心。

但是,保羅所說的“信”並不包括《雅各書》中第1種的“沒有行為、只有口頭上的信心”,而是只指第2種的“有美好行為與之並行的真信心”。

為什麼說保羅所說的“信”只是指第2種的“有美好行為與之並行的真信心”,並不包括第1種的“沒有行為、只有口頭上的信心”呢?

讓我們來看經文:

《羅馬書》

【羅7:5】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欲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羅7:14】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羅7:18】我也知道在我里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羅7:25】感謝 神!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羅8: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8: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羅8: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羅8:6】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羅8: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羅8:8】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歡。

【羅8:13】你們若順從肉體活着,必要死;若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着。

這些經文告訴我們什麼了呢?

這些經文告訴我們:

一個人在真正悔改信耶穌之前,他是屬於肉體的-------他是隨着自己的肉體的慾望而行的。屬於肉體的人是生活在罪中的,也是賣給罪了。

人在真正悔改信耶穌之後,在聖靈的感動下,真正徹底離棄一切的罪惡、在十字架上釘死自己犯罪的肉體、凡事遵行上帝的聖潔的旨意、真正成為上帝的聖潔的兒女。

只有這樣的人,才能得救進天國。

只有這樣的人,才是真正信耶穌的人。
只有這樣的“信”,才是真正的信心。

因此,上帝藉着保羅說:

【羅8:13】你們若順從肉體活着,必要死;若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着。

所以,保羅所說的“信”,不包括那種“沒有好行為、只是口頭上信心”的假信心,而是那種“有美好行為與之並行的真信心”---------真正得勝者的信心。

因此,保羅所說的因信稱義的信心,是指那種“有美好行為與之並行的真信心”---------真正得勝者的信心。而不包括那種“沒有好行為、只是口頭上信心”的假信心。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

保羅書信中關於稱義的標凖與《雅各書》中關於稱義的標凖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因“有美好行為與之並行的真信心而稱義。

保羅書信與《雅各書》的區別在於:

《雅各書》在討論信心的時候稍微詳細一點,把那種“沒有行為、只有口頭上的信心”的假信心也進行了討論,但是告訴人們,這種假信心是死的信心,人是不能靠這種死信心因信稱義得救的,唯有“有美好行為與之並行的真信心”才能讓人因信稱義得救。

而保羅書信根本就不把那種“沒有行為、只有口頭上的信心”的死信心當作信心,只把“有美好行為與之並行的真信心”稱作信心,並告訴人們:唯有“有美好行為與之並行的真信心”才能讓人因信稱義得救。

《雅各書》在討論信心的時候,所討論的範圍比保羅書信稍微寬了一點(多了關於死信心討論),但是,二者關於稱義的結論卻是完全一致的。

(五)主耶穌上帝親自告訴我們:唯有“得勝的”,才是真正信耶穌的,這樣的真正信耶穌的人才能進天國

現在很多的人,他們認主耶穌為他們的救主、他們參加教會的敬拜聚會、他們領洗了並加入了某個教會,他就宣稱他們是基督徒了。他們並不凡事遵行上帝的旨意、常常犯罪,卻都堅決地相信他們都是得救的、將來可以進天堂。

理由是,他們找到了如下的經文:
【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並十分理直氣壯地說:這句話還是主耶穌親自說的!

他們還是錯了。

主耶穌上帝親自斥責那些稱呼衪“主啊”、“主啊”,卻不遵行衪的教導的人:

【路6:46】“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

所以,在主耶穌上帝面前,不遵照衪的教導而行的人是不被算作基督徒的,即使領洗了也不能得救。

唯有真正凡事遵行上帝的旨意的人------真正的得勝者,才能得救進天堂。

結論:

在整本的《聖經》中,上帝從來沒有賜下如下的教導--------“得救不需要好行為”。相反,上帝在整本的《聖經》中都教導我們:

唯有“有美好行為與之並行的真信心”才能讓人因信稱義。
唯有凡事遵行天父旨意的人-------真正的得勝者,才能得救進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