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中娶了“人的女子”的“神的儿子们”究竟是谁呢?那些“伟人”又是谁呢?

我们在读《创世纪》的时候,遇到一个非常令人费解的问题,这个问题让绝大多数的人困惑不解。

这个问题是什么呢?

现在请让我们来看经文:

《创世纪》
6:1 当人在世上多起来,又生女儿的时候,
6:2 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
6:3 耶和华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
6:4 那时候有伟人在地上,后来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6:5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6:6 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

当读这一段经文的时候,我们大家都困惑:

这经文里讲的“神的儿子们”,和美貌的“人的女子们”他们是谁?是什么人?

对于这个问题,历史上,众说纷纭。

(一)比较典型的错误说法,有如下的几种:

1)有人说,“神的儿子们”是指的天使

这种人说,这些“神的儿子们”是指的天使,是一些天使看到美貌的人的女子,禁不住情欲的诱惑,而与人交合生子。

理由是,天使是大有能力的,并且,在《圣经》中说天使是上帝的儿子:

《约伯记》
1:6 有一天,神的众子,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撒但也来在其中。

天使是称为神的儿子,可是,并不是称为“神的儿子”的就是天使。可以称为“神的儿子”的,不限于天使。

那么,经文里的“神的儿子”们究竟是不是天使呢? 显然不是。

让我们来看《圣经》:

《马太福音》
22:30 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

天使的身体是荣耀的身体,是灵体,不是人的肉体,是不具有生殖功能的。只有人的肉体才具有生殖功能。

我们现在退一万步讲,假定经文中所说的“神的儿子”是犯罪的天使(其实,犯罪的天使不是神的儿子,只有真正的圣天使才是神的儿子,而圣天使岂能做那下流的事呢?)魔鬼的话,那么,过去魔鬼能与人的女子奸淫生出孩子来,如今魔鬼也必能与人的女子奸淫生出孩子来。

魔鬼现在仍然在作恶,人更为败坏、堕落,甚至有一些女子加入了撒旦教,她们真正把自己的身、心、灵都献给了撒旦。即使如此,请问,你们谁看到任何一个由魔鬼和人的女子奸淫生出的孩子?谁能在全世界找到这样一个由魔鬼与人的女子奸淫而生出来的孩子呢?

若魔鬼过去与人的女子能生出孩子,它们如今也必能与人的女子生出孩子生来,为什么今天没有呢?

这说明魔鬼根本不能与人的女子生出孩子来。

因为它们的身体没有肉体的生殖功能。

所以,经文中的“神的儿子们”绝不是天使。

2)有人说,“神的儿子”是外星人

这种人说,经文中的“神的儿子”是指外星人。

现在科学幻想电影比较多,编制出来了好多的星球大战等等故事。

可是,在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外星人的有确实根据的证据,更没有外星人来到地球的确实的证据。在《圣经》中更是绝对没有。

再说,为什么外星球上的人就是神的儿子,而我们地球这一颗星球上的人就不是神的儿子呢?

这是没有道理的。

即使有外星人的存在,也不会只有他们的星上的人是神的儿子,而我们地球这颗星上的人不是神的儿子。

所以,把“神的儿子”说成是外星人,是毫无道理的,纯粹是荒诞的设想。

3)还有人说,“神的儿子们”是指“男生”,而“人的女儿”是指“女生”

这种人说:“神的儿子们”是指“男生”,而“人的女儿”是指“女生” 。

这种人对经文的解释是:“人多起来,又开始生女儿时,男生娶女生,只因喜爱女人的美丽、从肉体的情欲来结婚,所以,不管是神的儿子(男生)、还是人的女儿(女生)都属乎血气,全都是属血气的,男女都一样” 。

我们知道,在经文中,上帝告诉我们---因为“神的儿子”娶了“人的女子”,从而罪在地上泛滥起来。这说明,这些女子是不圣洁的、是犯罪的,是她们造成“神的儿子”陷于罪中,并且“神的儿子”与这些女子有了犯罪的后代。所以,这些“人的女子”不是“神的女儿”,他们只是人的女儿。“人的女子”中的“人”字是与“神”字相反、相对的。是强调她们只是人的女儿而不是“神的女儿”。

这种以“男人”人就是“神的儿子”,而“女人”就不是属神的,只是“人的女儿”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男人中,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有犯罪的,也有信神、跟随神的义人,不能把男人都算为“神的儿子”;
在女人中,同样,人与人之间也是不同的,有犯罪的,但也有敬虔、圣洁的女子,不能把女人都只算为“人的女儿”,那些敬虔圣洁的女子为什么不可以称为“神的女儿”呢?

在上帝面前,不是以性别来区分谁是神的儿女的,而是根据人的灵性来区别谁是神的儿女的:

《约翰一书》
3:7 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3:8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3:9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3:10 从此就显明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

所以,那些真正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的神儿女。其中,男的就是“神的儿子”,女的就是“神的女儿”。
而那些犯罪的人,就是魔鬼的儿女。其中,男的就是“魔鬼的儿子”,女的就是“魔鬼的女儿”。

所以,以男性就是属神的,男人就是“神的儿子”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在上帝面前,人喜欢美貌,并不是罪。

当初,雅各在他的舅舅家娶妻的时候,他也是选那美貌的拉结,并不喜爱利亚,是雅各的舅舅拉班偷梁换柱,硬把利亚塞给雅各的。

雅各在上帝面前并没有因为喜爱美貌的拉结、并娶她为妻而犯罪。

上帝在圣经中所说的那些属乎血气的婚姻指的是:违背上帝的规定的圣洁的属灵的婚姻原则,只是出于肉体的情欲而结合的婚姻。
一般是指,上帝的子民中的男子不顾拜鬼的外邦女子的灵魂和内心的丑陋,只贪图其外表的美貌,违背上帝赐给上帝儿女的婚姻原则,娶其为妻。
当然,也有上帝的子民中的女子嫁给拜鬼的外邦人的男子的情况,但这种“下嫁”的情况比较少。

以色列人娶迦南人的女子就是在婚姻上犯罪的例子。这样的婚姻在上帝面前是污秽的,以色列人跟拜鬼的迦南人女子相结合、并随迦南人的女子拜了他们的偶像,陷入拜偶像的罪恶中。

这种违背上帝所定的圣洁的婚姻原则、只是出于人的肉体的情欲、人们在罪恶中联合、并一同归于罪恶的婚姻在上帝面前才是罪恶的、是上帝所恨恶的,

(二)娶了“人的女子”的“神的儿子们”究竟是谁呢?那些“伟人”又是谁呢?

根据我们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

“神的儿子”就是指“上帝的子民的儿子”
“人的女儿”就是指“外邦人的女儿”。

有人争辩说:“只有在《新约》期间,真正得救的基督徒才被称为神的儿女,在《旧约》期间,神的选民是不被称为神的儿女的”。

其实,这是错误的。神在《旧约》也是称祂的选民为神的儿女的。

请看经文:

《出埃及记》
4:22 你要对法老说,耶和华这样说,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
4:23 我对你说过,容我的儿子去,好事奉我。你还是不肯容他去。看哪,我要杀你的长子。

从上面的《出埃及记》4:22--4:23 这两节经文中,上帝告诉我们,上帝是把祂的选民以色列人称为祂的儿子的。

所以,《创世纪》6:1--6:4 中的“神的儿子”就是指“上帝的子民的儿子”,这个结论是毋庸置疑的。

在本文最上面所列出的经文中的第6:4节(即《创世纪》6:4)中,上帝告诉我们,有一部分“人的女子们”是“伟人”的女儿,“后来神的儿子们”与这部分“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这些伟人是什么人? 正是因为神在经文中称这些人为伟人---巨人,所以,很多人把这些伟人错误地解读为天使。
那么,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呢?

让我们来看经文:

《民数记》
13:32 探子中有人论到所窥探之地,向以色列人报恶信,说,我们所窥探,经过之地是吞吃居民之地,我们在那里所看见的人民都身量高大。
13:33 我们在那里看见亚衲族人,就是伟人。他们是伟人的后裔。据我们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样。据他们看,我们也是如此。

所以,在古时候,确实有一些身材高大的外邦人,比如上述《民数记》两节经文中的亚衲族人,他们不是信神的,他们身材高大,远远高于常人。

因此,《创世纪》6:1- 6:6 中讲的是,上帝的子民中的一些男子,贪图拜鬼的外邦人中的美貌女子(其中有的是伟人的女儿)的外表的美貌、而不顾其灵里的丑陋与罪恶,娶她们为妻,与外邦人杂婚,行属灵的淫乱。

一般来讲,上帝子民不会与魔鬼的子民通婚---因为这是上帝所禁止的。

但是,在美色的诱惑下,一些人会抵制不住肉体的情欲的诱惑,不顾上帝赐给的圣洁的婚姻法则,而做违背上帝的旨意的犯罪的事。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上帝子民中的男子在外邦人的非常美貌的女子的美色的吸引下,才会不顾信仰、不顾道德做这种犯罪的通婚。 所以,上帝在这里才说"神的儿子"娶了“人的女子” 。

上帝没说“神的女儿” 嫁给 “人的儿子”,是因为上帝的子民的女子一般是不愿意“下嫁”给外邦人的男子的。

因为神的子民贪图外邦人女子的美貌而与拜鬼的外邦人杂婚、与外邦人一同归于罪恶,以至于地上满了罪恶,所以,上帝非常伤心,后悔造人在地上。

这才是这段经文的正确的解释。